符俊波同志任团委副书记;
赵倩茹同志任团委副书记;
免去郭晓蓉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;
张彬同志任团委副书记(兼);
免去杨清亮同志的团委副书记(兼)职务;
陈志博同志任团委副书记(挂职);
张丽娟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;
郭晓蓉同志任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中心主任;
冯兆红同志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专职巡察员;
免去李艳霞同志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专职巡察员职务;
胡志斌同志任会计核算科科长;
免去严文华同志的会计核算科科长职务;
严文华同志任资金结算与收费科科长;
免去胡志斌同志的资金结算与收费科科长职务;
免去杨鹏飞同志的团委副书记(挂职)职务。